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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响应国家政策,下发自治区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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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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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天津市赛尚遮阳科技有限公司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自治区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区着力做好7项工作,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区新建、改扩建绿色建筑面积达1500万平方米,占新建民用建筑总量的20%,至少形成5个绿色生态城区。“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标准煤约10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66.8万吨。

 

 

        这7项工作包括:一是全面推进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实施绿色建筑,并以此为示范引导,带动单体建筑的绿色建筑发展,逐步向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过渡;二是有序创建绿色生态城区,推进东部地区赤峰市、中部地区包头市和西部地区乌海市的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建设,确保实现绿色建筑行动目标;三是积极推进小城镇、农村地区绿色建筑,鼓励农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改造农房;四是逐步推进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尽快编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五是逐步形成包括绿色建材、绿色施工以及绿色物业的绿色建筑产业链;六是完善从项目立项、规划审查、施工图设计专项审查、施工及监理、竣工验收到运行管理全过程的绿色建筑监督管理体系;七是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人才建设和人才储备。

 

 

        内蒙古将重点发展一星级绿色建筑,适当发展二、三星级的高星级绿色建筑。“十二五”末,全区一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将达到975万平方米,二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将达到450万平方米,三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将达到75万平方米。

 

 

        绿色建筑外遮阳对于营造建筑室内适宜的光线和温度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设计得当的建筑外遮阳系统可以起到遮阳隔热、防止眩光、节约能源、保护隐私、通风隔音、美化装饰、防盗等作用,是营造绿色、节能建筑不可忽视的建筑节能措施之一。

 

 

        内蒙古自治区通过发布专项通知,鼓励开发、开展绿色建筑技术,推广使用建筑外遮阳、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等,响应国家号召,加强指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加快推动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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